|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 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情况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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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30 09:30 文章来源:瑞丽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贯彻落实治理商业贿赂相关精神,进一步扩大自查自纠工作成果,把中央、省、州、市确定的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瑞治贿发[2007]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为了切实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确保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商务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瑞丽市商务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瑞丽市商务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深入研究,认真查找,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根据《瑞丽市商务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针对商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认真查找了在治理商业贿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自纠的情况是:
(一)在学习宣传动员阶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及所涉及各商会认真学习,并通过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和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瑞丽市商务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通过认真深入查找,商务系统未发现索贿受贿现象。
(三)积极推行“阳光工程”。向社会公布我局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并设立了反商业贿赂意见箱。提高“公平、公正、公开”的透明度,遏制商业贿赂,坚持依法办事,民主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领导干部和党员起表率作用。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领导干部和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反腐倡廉、家庭助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切实做到严格自律,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自查自纠中,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收受贿赂。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了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行政权利运行廉洁、高效,完善了各项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经过认真深入的查找,目前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后没有能及时的总结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2、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深入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此项工作:
1、努力探索,及时总结,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首先要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一项长期的宣传教育任务,常抓不懈,并把宣传教育与惩处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使可能涉及商业贿赂的人员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从源头上堵塞商业贿赂的漏洞。其次是认真执行“十条禁令”、“十不准”、《瑞丽市商务局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用政策教育人,用纪律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
2、深入细致,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治理商业贿赂融入到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做到“七个结合”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民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规范和加强市场秩序相结合,与《内部管理制度》相结合,从而使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局持续有效的开展,进一步营良好的治理商业贿赂氛围,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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