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企业:
根据《瑞丽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瑞防指字[2008]1号),为避免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严禁非法贩运境外动物产品、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入我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从境外非法贩运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我市交易;
二、严禁非法交易、屠宰无免疫标识、免疫证、卡的动物及其产品;
三、严禁在外调进口货物中夹带境外动物及其产品;
四、严禁在所属仓库,冷冻库替不法商贩存放、保管境外动物及其产品。
凡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我局将通报全市并申报取消相关责任单位的进出口经营资格,严格按照《对外贸易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严惩。
瑞丽市商务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