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商务局限时办结制
一、对各项业务转报事项,以及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各股室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二、及时部署和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 三、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各类业务事项的限时办结时间、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向社会公告;各股室处理业务事项,要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倭、拖延、扯皮。 四、全局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提倡工作人员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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