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商务局外贸股政务公开业务内容(三)
开展对缅、老、越工程承包、劳务合作项目所需材料
1、 边境地区外经企业在毗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带出物品清单备案表及申报企业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报告, 2、 对外工程承包合同, 3、 工程承包合同项下带出物品清单, 4、 由省周边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 若属对缅项目,需附工程情况及付款方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