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电子钥匙申领程序
l、登陆WWW.ec.com.cn网站,在主页“许可证”栏,点击“电子钥匙申领”,从下载专区下载“申请表” 请用正楷字填写“电子钥匙申请表”,表中登录许可证申领 系统的用户名为大写的拼音或字母,长度不能超过8位。 2、签署责任书。用户在正式递交申请之前请仔细阅读 “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上签名。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下列文件交到当地外经贸厅许可证签发机构,接受审批。需提交的文件: (1)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云南省商务厅外贸处审批通过的申请表传真给国富安公司。(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11层lll2房,邮编:65001l,电话:0871—3169867,传真:0871—3134829) 5、企业需向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支付电子钥匙费用。 (1)费用标准:电子钥匙的总价款为¥350。由物理钥匙 (¥150.00)和数字证书价格(¥200.00)组成,其中钥匙为一次性费用,数字证书为年费用,有效期为一年。 (2)汇款资料: 账号:0200059009024509383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单位名称: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务必写全称) 注:若以个人名字汇款,请务必说明汇款公司的全称。 6、企业将汇款单传真到国富安公司(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外经贸厅及汕头签证组,宁波外经局审批的企业,请传真至 010—67800318,其他省市企业请发至010—65198411或010—65198169) 7、国富安公司收到审批后的申请表,并确认汇款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制作。 8、国富安公司将制作好的电子钥匙、安装使用光盘、发票及电子钥匙领取确认书三联单等特快专递给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通知企业领取。 9、企业领取电子钥匙时须签署确认书三联单,企业、审批机关及国富安公司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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