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稀有金属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
据商务部2006年第116号公告,2007年对锆、钽、铌、锗、钒、铋、钨、钼、钛、镓、铟、铼、钴、铍、镍、锰、铬、铂、钯、铑、钌、铱、锇二十三种(84个十位HS编码)稀有金属采取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申领货物出口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公布如下: 1、 加盖申请办证企业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云南省商务厅 www.bofcom.gov.Cn-外贸处-表格下载); 2、 真实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3、 加工贸易项下的,提交商务厅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或《加工贸易手册》; 4、 第一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办证企业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公函(介绍信);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委托函应注明委托原因及委托人身份); 6、 如申请出口的企业为贸易型,还需提供国内供货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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