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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
2009-01-19 15:54  文章来源:瑞丽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汽车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


    1、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及2007年第112号公告。对汽车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2、符合本年度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凭下述文件资料到省商务厅外贸处(0871—3140570)办理汽车出口许可证:
    A、加盖申请办证企业公章的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云南省商务厅WWW.bofcom.gov.cn-外贸处一表格下载);
    B、真实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C、第一次申领许可证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D、办证企业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公函(介绍信);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公函(委托函应注明委托原因及委托人身份);
    3、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但企业在公历年度内第一次申领同一车型出口许可证时,须先经我处将企业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及年度出口计划等)报许可证局备案。
     注:本年度汽车出口实行非一批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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